为了加强学生在境内外大学获得的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和转换的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受理时间】
每学期共有两个时间段受理交流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1)第一周和第二周;2)第八周至第十周;非受理期间不予受理。
【交换期间南大课程管理】
实博官网:参加交换项目的学生,交换学习期间应主动于开课两周内自行通过教服平台退课或向所在院系教务员提出缓修申请(除2门通过免修不免考课程)。若未在开课两周内申请退课,期中统一删课时,将保留退选记录。
【提交申请材料方法】
登录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ehall.nju.edu.cn)→学分认定→学分认定申请
1.【上传成绩单】在“校级交换项目”中对应交换项目处上传成绩单的扫描件。
成绩单要求:成绩单原件。若无纸质原件,仅有电子成绩单,则需经项目负责单位(校级项目:国际化工作处,院系项目: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扫描后将成绩单原件交给所在学院教务员(供教务员审核时与上传的电子成绩单核对,并于审核后由教务员统一交至本科生院),成绩单上写明学院、姓名和学号。
2.【填写需认定课程信息】上传成绩单后方可开始课程认定申请,按系统要求填写需要认定的课程信息,并上传每一门课的课程相关材料
3.【提交申请】提交后由学院线上审核,本科生院线上复审。
(外国语学院学生提交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学分认定申请表,与课程相关材料一起交给所在专业教学主任,教学主任审核签字后,交至学院教务员处)。
提交申请后,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咨询所在学院教务员。
【本科生院复审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时间】
两个受理时段提交的申请材料分别于第四至六周和期末统一处理。
【注意事项】
a)所有参加学校(院系)交换项目的同学须在进行交换前在教务系统完成交流项目备案;
b)成绩转换有效期:完成交流项目后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不予成绩转换。
c)2025年秋季学期在教服平台备案的交换项目,项目结束后请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交学分认定申请,2025年秋季学期之前在教服平台备案且满足学分认定申请条件的同学,如需申请学分认定,若新系统中无对应备案信息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教务员。
本科生院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