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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博官网:实博官网启动南京大学首批优质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6-13浏览次数:1352

各院系、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实博官网加强高校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根据《南京大学实博官网加强优质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字发〔201664号)文件精神,在“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学校将继续以“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为引领,以教学质量提升为导向,开展南京大学“十百千”优质课程建设工作,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十门量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示范性精品课程,百门量级具有国内重要影响的精品教改新型课程和精品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千门量级体现南大先进教学水平的学科专业特色课程。现正式启动2016年度南京大学首批优质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课程已经纳入南京大学本科教学计划(注:已列入南京大学本科课程表,含实验课程),申报人必须为课程实际主讲教师;

(二)近5年课程由同一主讲教师开设3次及以上,且近3次学生测评分在本院系(单位)开设课程中排名前20%

(三)课程被认定为优质课程后,主讲人须继续承担该课程主讲任务三年以上。

二、推荐认定工作安排

(一)各院系、教学单位组织、发动教师申报优质课程;

(二)符合条件的课程主讲教师填写《南京大学优质课程认定申报书》,并将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递交所属院系、教学单位;

(三)相关院系、教学单位从学生欢迎、同行认可、校友满意三个维度对本单位申报课程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相关院系、教学单位将《优质课程院系推荐汇总表》、每门课程的《南京大学优质课程认定申报书》及该课程的学生测评、同行评价、校友评价等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

(五)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考察,并由教学委员会组织优质课程认定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一)鼓励院系、教学单位推荐时应兼顾各类教改新型课程、通修课程及学科专业课程,课程建设水平原则上应符合相关优质课程推荐参考指南中列出的要求;

(二)各院系、教学单位推荐的优质课程数量一般不应超过《优质课程院系推荐名额2016年分配方案》规定的数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优质课程推荐名额作适当调整;

(三)各院系、教学单位将推荐材料汇总之后,可分批提交教务处,首批材料于78日之前提交,第二批材料于1021日之前提交。纸质《优质课程院系推荐汇总表》和课程申报材料提交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14室(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稿同时发送至qinanping@nj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秦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89684713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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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优质课程认定申报书

优质课程院系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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