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提升教材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教材在教学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南京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南字发〔2017〕122号)和《实博官网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0〕18号)的要求,现启动相关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类型
(一)修订教材
面向已经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且出版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重点修订已出版的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和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
(二)新编教材
面向尚未出版的教材,且已经有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能在立项发文公布1年内实现出版(须提供由拟出版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已经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在此类申报。
具体建设范围包括:
1.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反映我校优势学科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大类)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
2.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各类新型课程配套教材,如通识教育课程、新生研讨课等配套教材;
3.与“百”层次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品牌专业、“拔尖计划”、“卓越计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项目相配套的教材;
4.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
5.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和实习实训类教材;
6.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教材;
7.数字化和网络教材;
8.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教材等。
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在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一)限额
各单位根据教材建设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各类教材,其中推荐申报省级重点教材原则上不超过1部。已获校级“十三五”规划教材立项的教材,若不推荐申报省级重点教材,则无需重复申报。除限额外,各单位可额外申报1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1部省级新形态教材(新形态教材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有助于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支持移动学习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教材)。
(二)材料要求
1.修订教材
(1)汇总表(附件1)。
(2)修订教材立项申报表(附件2),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做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
上述材料(1)、(2)请提交电子文件,(2)、(3)提交纸质版1份。
2.新编教材
(1)汇总表(附件1)。
(2)新编教材立项申报表(附件3)。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
上述材料(1)、(2)请提交电子文件,(2)、(3)提交纸质版1份。
请各单位于2020年9月7日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28办公室,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至邮箱:qinanping@nju.edu.cn。
联系人:本科生院秦安平,89686433。
本科生院
2020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