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南字发〔2018〕51号)及经费预算安排,2021年度国家双一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资金(项目号为“149112”开头)已使用完毕,故12月15日17:00起停止受理国家双一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的预约、报销等业务,剩余额度将自动清零。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财务处
2021年12月14日
各院系、各单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南字发〔2018〕51号)及经费预算安排,2021年度国家双一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资金(项目号为“149112”开头)已使用完毕,故12月15日17:00起停止受理国家双一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的预约、报销等业务,剩余额度将自动清零。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财务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