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课是必修课程,学生每学期只能选修1个学分。如无特殊原因,学生尽量在大一和大二阶段修完必修体育课。体育课前四次修读均属于首次修读,不受体育课程项目限制,第五次开始视为重修。
二、在规定时间内学生没有选课的,视为放弃选课,由此造成的后果学生自己负责。未经选中的课程无法获得修读资格和成绩。
三、体育课无故缺课达到四次者,则课程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须申请重修。
四、选课时凡标注男、女性别的课程,不允许跨性别选课;无标注的课程,男女生都可以选择。
五、部分体育课程需要学生自备器材和服装。
六、每学期第一次体育课时,学生根据体育部公布的体育课程场地安排,到规定地点上课(体育课基本都是线下进行;如线上进行,则根据课程备注要求参加)。
七、凡患有器质性心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气胸、精神病、癫痫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学生,必须选修保健课,不按照要求者,一切后果自负。
八、因残疾或患有严重伤病、手术恢复期而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学习的学生,在第一次上课时与任课教师联系说明情况,返校后第一次上课时,申请者须持医学检查报告(校级以上医院)、病历本和医院证明(三种材料缺一不可)到上课现场办理上保健课手续。保健课转班须在返校后第一周办理,转班者需要提交原班级授课教师提供的考勤证明。保健班学生体育成绩合格者统一按60分登记。
体育部
